兩頁後眉頭皺起,頁後倒吸氣,到半時起繞着子圈,又才翻開書,緒起伏平,現才這個朝代跟印象裡古代全然同。
當朝以女子為尊,女為之主,承擔庭主産力,男負責庭務,難怪平洗澆菜總會受到異樣,原來因為這活兒隻男幹。
雖然封建規則并贊同,但能否認這事實會讓以女子份動便利許,李玉注到書接來話——未婚男子忌與女郎獨處,忌與女郎體接觸,言暧昧,否則以“事端罪”論處;已婚男子忌與除妻主以女郎獨處,或言親密,否則最施極刑。
如此嚴苛律法,說當朝男子位極,極為男子清,稍慎便遭受刑罰。
李玉陡然站起,緊鎖眉頭,剛才才從林背名……雖然再給次機會還會這麼,畢竟以法,清命,但律法允許,世允許,就連們這個落,也會用流言蜚語害個。
突然起田燕問話,原來讓對名負責,否則就害條命。
李玉沒片刻猶豫,這點就起醫處。
烏瑞來時候隻見帏,腦袋暈暈沉沉,逐漸回憶起自己暈倒時發事,被女郎背林,還靠肩。
烏瑞臉逐漸發。
“。
”蒼老女聲響起。
烏瑞過,間裡還兩個,位醫,位青男子。
律法規定,夫為男子病時,必須其男子場。
醫見,“被位女郎帶林,已經讓請裡正過來。
”烏瑞抿緊唇,指握拳捏得發,卻還記得回聲,“。
”醫沒言,推門。
烏瑞洩絲泣音,淚從臉頰滑落,滴被褥。
青男子,面忍,指責該個林,又憐紀就遇到這種事,忖再才開,“位女郎,品如何?”烏瑞狠狠錘闆,“!與才見過面!”青男子也該如何好,隻勸慰,“女郎既然願背林,說品算壞,幫過,沒其痕迹。
”說些痕迹,就言而喻。
雖說部分女子屑這些事,但難保個别懷軌之徒,再者烏瑞得好,娶為侍女子也數,隻從來沒松過,隻因為侍隻為正夫。
雖容貌衆,但喪母喪父,無半點底蘊,又打獵剝皮本事,實粗俗,因此至今無願提親娶為正夫。
如今卻得嫁給這女郎為侍。
至于為正夫能,都沒過。
烏瑞聞言僅沒興,反而怨。
怨女郎此舉,毀清,怕毒而,也好過此時境。
更怨自己愚蠢,被毒割傷,覺就失清。
“若願娶呢?”烏瑞問。
“這……”青男子回答。
沒過這種況,憑烏瑞樣貌,女郎應當願娶為侍。
但若願……青男子歎息,“就隻能等裡正定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