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鎮上赫赫有名的殺豬匠。夫君愛我賺的銀子,卻嫌我粗鄙不堪。他久居書院不回。更是在高中探花之後,即刻與我和離,去做了公主的驸馬。我沒怎麼怪他,攀高枝嘛,那是人性。可他萬不該帶走了我5歲的兒子。又于三個月後,将肢體殘缺的兒子用一卷草席裹著送了回來。他不知道,我是骨祭族唯一的傳人,最擅用祖傳的剔骨刀給活人剝皮挖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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