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年回家第一天,我媽就給我安排了一場相親。去之前,她神神秘秘的拉着我。“為了給你找個有錢的老公,我跟你那群七大姑八大姨吵了好久才搶來這麼一個尖貨,年收入好幾百萬嘞。”“你可千萬不能把相親讓給别人啊,你閨蜜也不行。”看她一臉認真,我配合的點了點頭表示知道了。誰知剛坐到餐廳裡,我閨蜜就趕到現場說要幫我相親。“黎黎,我是出于閨蜜情才來幫你鑒定渣男的,要是别人我看都不會看一眼。”想着我媽的叮囑,我搖了搖頭拒絕了,并謝謝她的好意。不曾想,晚上她直接帶着她狂躁症父親找上門。說我不想和相親男繼續,留了她的地址,害她被侵犯失去了清白。我還沒弄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,就被閨蜜爸爸按在地上打。媽媽也指責我,“我以為你平時說嫉妒麗麗比你好看是玩笑話,沒想到你真做的出這種事!”我來不及開口,就被閨蜜爸爸活活打死。死後,我媽簽了諒解書,轉身和閨蜜她爸結了婚,閨蜜繼承了我爸留給我的财産。再睜眼,我回到了去相親前三分鐘。